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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和核心准则。国家秘密的全生命周期,从产生、流转、保管到销毁,每一个环节都与公务员的日常公务活动紧密绑定。
很多人认为保密工作是专职保密人员的专属工作,实则不然,每一名公务员都是保密工作的参与者、执行者、守护者和责任人。作为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主体,公务员承载着涉密业务落实、保密义务履行、安全防线筑牢的核心职责,个人的保密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直接关乎单位保密工作成效,甚至影响国家秘密安全。
为帮助广大公务员精准认知自身在保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深刻把握岗位保密职责、筑牢全方位保密安全防线,本文系统梳理公务员在保密工作中的主体定位与关键作用,拆解保密工作核心逻辑、风险要点与履职要求,助力全体公职人员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以高标准保密工作守护政务安全。
一、公务员在保密工作中的地位
公务员在保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不可取代的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务员是国家秘密运行的承载主体
国家秘密从产生、制作、流转、保管、销毁直至解密的整个生命周期各个环节,都要靠具体的人来操作完成。而绝大多数的国家秘密产生和存在于各级国家机关,即使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也多数产生或掌握在相关国家机关。公务员作为各级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主体,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家秘密运行的承载主体。
(二)公务员是国家秘密任务的执行主体
各级国家机关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都是公务活动中的具体业务事项,也都是公务员的本职工作事项。与其他公开事项以及机关内部事项一样,无论这些国家秘密事项是产生在本级机关、单位,还是来源自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这些秘密事项都需要依靠公务员具体来组织实施直至最终完成。
(三)公务员是国家秘密的保护主体
保密工作不是游离于业务工作之外的独立工作,而是存在于具体业务工作之中、依附于具体业务工作之内、开展于具体业务工作之中的内在工作。简言之,保密工作的主体。
(四)公务员是保密法律义务的履行主体
从宪法到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从专门的保密法律法规到其他法律法规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构成了较为完备的保密法律义务规范。从国家秘密产生和分布状况来看,公务员队伍既是保密法律规范的主要对象,也是履行保密法律规范最主要的义务主体。我国的保密法律规范既有针对公民、法人的一般规范,又有针对涉密人员的特殊规范,还有针对各级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专门规范。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员,要履行一般的保密法律义务;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又要履行特殊的保密法律义务;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成员,还要履行法律对机关、单位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二、公务员在保密工作中的作用
公务员在保密工作中所具有的突出地位表明,整个公务员群体在保密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保密工作方向
各级国家机关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和决策的主体。各级党委(党组)担负着保密工作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重大主体责任,各级机关、单位担负着组织履行保密法律义务的重大主体责任。公务员队伍中的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决定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保密工作发展方向的关键少数。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保密工作的好坏,最根本地取决于这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保密工作的认知程度、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
(二)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保密工作开展
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决于多重因素,但归根结底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的因素,最终还是取决于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和保密能力。保密工作是一项协调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党委(党组)的决策领导,又需要党的各级保密委员会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组织指导,还需要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机构的支持配合,更需要所有公务员对本职岗位保密责任的落实。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公务员整体保密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往往成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决定性因素。
(三)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保密工作落实
国家秘密事项只有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实现其自身价值。而保密工作简言之就是采取一切能够采取的措施,切实保证国家秘密事项在整个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其内容不被不应知悉者知悉。国家秘密的运行是“闭环式”的,各个环节上的每一名参与者,都必须是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一道关口,任何一个环节的“闭环”发生断裂,都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每个国家机关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措施,最终都要靠具体制作、收发、传递、保管、使用、执行岗位的公务员去落实,因此公务员保密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力度。
(四)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保密工作效果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秘密的运行环境不断发生着深刻变化,国家秘密传统存在方式逐渐为数字化所取代,国家秘密的传统运行方式逐渐为网络化所取代,传统的国家秘密保护方式也逐渐为技术化所取代,保密工作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过程。面对日益严峻的高技术窃密威胁,公务员是否具备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素质,是否能熟练运用保密技术设施设备应对高科技窃密手段,是否能有效杜绝违规使用电子设备和网络所带来的泄密隐患,就成为决定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成效的关键。
(五)公务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保密工作成败
保密方面出现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人的问题。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都与涉密人员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泄密案件居高不下,重大泄密案件呈现增长态势,与公务员队伍保密素质参差不齐、短板较多不无关系。保密工作的特殊性就在于整个保密过程容不得半点疏忽,“必须十分重视保密工作,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在国家秘密运行的“闭环”中,只要出现一个“断点”、一个“裂缝”,其他环节保密工作做得再好也都会前功尽弃。因此,公务员队伍这个保密工作主体的整体保密素质高低,就成为决定保密工作成败的关键。加强公务员队伍保密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补齐短板,消除隐患,始终应当成为各级公务机夫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关键。
结语
保密工作没有“差不多”,只有“百分百”,没有旁观者,只有责任人。通过前文的系统解读,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公务员既是国家秘密运行的承载者、涉密任务的执行者,更是保密安全的守护者、保密法规的践行者,是整个保密工作体系中最核心、最关键、最不可替代的主体。
新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涉密环境日趋复杂,网络窃密、技术泄密风险持续攀升,保密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形势更加严苛。公务员队伍的保密素养、责任意识、专业能力,直接决定着保密工作的开展质量、落实成效与最终成败。一处疏忽、一个漏洞、一次违规,都可能打破保密工作“闭环”,造成不可逆的涉密风险和安全隐患。
守密有责、守密尽责、守密负责。对于每一名公务员而言,保密不是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是融入岗位、贯穿履职全程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使命。未来,全体公职人员需时刻绷紧保密之弦、筑牢思想之堤、扛起履职之责,持续强化保密知识学习、提升保密专业能力、严守保密纪律规矩,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绝对可靠的职业操守,全方位守护国家秘密安全,为新时代政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筑牢坚实屏障。
上一条 : 退伍不褪保密责!退役军人必守的保密纪律准则




